根據(jù)國稅總局的有關規(guī)定,自2013年7月1日起,對于2013年4月1日之后報關的進口機動車,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,納稅人應同時提交含有二維條碼的《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(tǒng)專用進口車輛電子信息》(以下簡稱二維碼信息)。
二維碼信息由進口機動車生產(chǎn)企業(yè)駐我國辦事機構或總授權代理機構(以下簡稱總代)隨車配發(fā)。對于不通過總代進口的車輛,車輛進口單位(或納稅人)應先通過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網(wǎng)站(www.vidc.info)填報、上傳車輛電子信息,并打印二維碼信息,納稅人在完成上述事項的3個工作日后可向車輛購置稅征收所辦理納稅申報手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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